《佈道35》靈修小冊(第三季)
第四日 經文:徒26:12-18 - 袁熙群傳道


經  文:
「那時,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,往大馬色去。王阿,我在路上,晌午的時候,看見從天發光,比日頭還亮,四面照著我,並與我同行的人。我們都仆倒在地,我就聽見有聲音,用希伯來話,向我說:『掃羅,掃羅,為甚麼逼迫我?你用腳踢刺是難的。』我說:『主阿,你是誰?』主說:『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你起來站著,我特意向你顯現,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,將你所看見的事,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,證明出來。我也要救你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。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,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,從黑暗中歸向光明,從撒但權下歸向神。又因信我,得蒙赦罪,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。』」(徒26:12-18)

內容解釋:
主說明祂所以要向保羅顯現,是要委派保羅作僕人、作見證,將保羅所看見的和將要指示保羅的事見證出來。在此所強調的是親眼看見的見證人。保羅所看見的事,是指他親眼看見復活的主,將來要指示保羅的事,是指他將來要接受的異象和啟示。
在為神作見證的同時,神也應許要救保羅脫離百姓和外邦人的手,並強調差派保羅到他們那裡去,他們的屬靈瞎眼會得以開啟,又從黑暗中歸向光明,從撒但權下歸向真神,他們因信耶穌基督得蒙赦罪,一切屬神的人同得屬神的基業。
這「基業」一方面指成為「因信得成聖」的彌賽亞團契中的一份子。另一方面則指在將來的世代,得享神國的福份。


默  想:
1.你又如何將所看見的事,經歷過主的事,見證出來呢?
2.在你傳揚福音見證神的同時,你能否捉緊神給你的「應許和基業」呢?

禱  文:
主啊!
祢在聖經上的應許何其多,
祢也為跟隨祢的人所賜予的基業
也是何等的寶貴和真實!
求祢給我們有充足的信心去支取這些寶藏。
奉主耶穌名求,阿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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